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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14篇】

发布时间:2023-03-03 07: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14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14篇】

篇一: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大力倡导实施扬州市教育局的“五个一百工程”,特制定江都区武坚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一、精心选择课内外阅读内容。校长室、教导处、大队部要科学论证,根据学生的阅读爱好和阅读水平,精选和推荐健康向上、质量较高、适合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二、要重视意识形态教育,拓宽意识形态教育渠道,构建全方位意识形态教育格局。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四、加强课内外阅读的研究和教学,将“五个一百工程”内容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强化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对学生进行阅读习惯、阅读策略与技巧、读物选择等方面的指导。语文教师在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教学。

五、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不定期开展班级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班主任、课任老师考核范围。

篇二: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五项管理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形成“审核到位、定时清查、日日书香”的制度。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我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核机制,解决了谁来选、怎样选的问题。在谁来选方面,学校成立了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在怎样选方面,建立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确保读物的质量,提升“读物育人”的效果。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对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我们在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导向。学校坚持“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设立了“阅读节”,让学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向同学们推荐经典好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读物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日日飘满书香,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启智润心。

篇三: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加强审核把关

1、使用《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校本课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书籍进行清理。

3、班级对每位学生携带读物进行定时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读物由总务处统一登记封存代管。

4、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学生将不符合小学生读物要求的书籍带入。

5、学生带入学校的读物一律由班主任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统一存放到本班图书角,由图书管理员统一管理借阅。

6、学校图书馆每周定时向各班级推荐优秀读物,由各班级图书管理员领取并集中管理。

二、重视阅读教学

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午读时间,积极开展慈溪市《优秀课外阅读指导课例》开展整本书阅读项目,上好阅读课。

三、开展读书活动

开展好读书节活动、做好班级读书吧建设,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经典诵读、好书分享、诗词品读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四、推荐成长书单

学校加强对学生规范读物的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和家长明确读物的适宜性。学校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指导学生制定阅读计划。

篇四: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2、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中心校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3、定期检查手机、办公电脑或计算机室电脑等设备。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电脑进入校园。

4、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5、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6、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7、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8、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篇五: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书香芬芳校园,阅读点亮人生。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0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定原则: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残疾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定标准: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定边界:课外读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如何推:推荐主体和程序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重管理:多途径加强管理课外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或暗中勾结书商,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及学校藏书按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六、好举措:学校管理导向和其他举措建议

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校把每年9月28日设立为读书节,各班都设立了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各班要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家长。

七、建机制:学校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不合规课外读物采取集中收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八、重宣传:提升对课外读物的认知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九、定方法: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办法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一种心灵旅行。一本好书是伴随人一生的财富,是照耀人一生的阳光,是带领人一生的指引。坚持阅读、多读书、读好书,去书中寻找财富和智慧!

篇六: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丰富学生课外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团队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对学生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登记、管理、审核,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读物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课外读物审核管理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组员集体研究决定,经会议通过后向组长、副组长提出申请。

2、凡发现课外读物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没收。及时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

4、课外读物选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保证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5、严格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审核小组记录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7、严禁学生在除自习课或阅读课外的其他课堂上阅读课外读物,一经老师发现,立刻没收处理课外读物。

篇七: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XX市第二十四中学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工作。

我校根据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每学期向学生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家长自愿购买。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以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为原则,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组织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相关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七、学校设立每周一节的阅读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篇八: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如下: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适合残疾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一)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学生禁读书目:

(一)禁读书目: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或英雄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禁读书目: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的。

(三)禁读书目: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禁读书目:危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

(五)禁读书目: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禁读书目: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禁读书目: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八)禁读书目: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九)禁读书目: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禁读书目: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五、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八、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篇九: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严肃问责。

篇十: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管理职责。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推荐、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质量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不得推荐或选用不符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中的读物。

4、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倡导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积极导向。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审议-确认-备案”。

5、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6、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二、读物进校园审核

(一)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教导处、年级组、班主任和语文学科教师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

(二)审核要求

1、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学校的各种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通过语文学科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校委会提出申请。凡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校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杜绝不良读物,带有商业活动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将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纳入教师师德考核,签订不违规订购教辅资料责任书。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未经研究,党支部校委会会议批准,私自引进课外读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学校教师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长效监督制度

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低俗的不良读物进入校园。学校教师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必须严把盗版关,杜绝低俗邪教,反人类,反科学的读物进入校园。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往来。

三、班级图书角管理

1、班级图书为共享图书,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审查图书,符合要求的放入班级图书角。进入本班图书角的图书均需做好登记。

2、班级设立班级图书管理员。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让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阅读完借阅的图书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6、每学期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放假前图书管理员组织学生到学校图书室借阅新的图书,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7、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8、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和简单的修理工作。

四、图书审查清理

(一)审查清理范围

平阴县东阿中学图书室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三类图书。

1、非法图书

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宜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宜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不适宜图书

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不适合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内容陈旧过时,且无使用价值的。

3、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

(三)组织实施

1、制定东阿中学审查清理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项工作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

2、自查。根据标准逐本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提出清理意见,报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3、清理。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意见,对学校图书馆图书进行定时清理。

篇十一: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1、激发阅读兴趣

强化对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学校组织开展阅读系列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班主任精选和推荐优秀读物充实班级图书角,担负起引导学生读好书、做好人的责任。

2、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课外读物推荐基本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的图书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购买课外读物的有效管控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6、推行亲子共读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抽出一定的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书香家庭氛围,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篇十二: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五项管理”规定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学校每学年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篇十三: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许商中心小学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执行原则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3、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严禁进校园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以学校为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1、成立以党支部书记王福全同志为组长的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读物的审核、选购、入校工作。由周士美老师负责进校园读物的二次审核和入室、入角工作。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目录进行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篇十四: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切实做好我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遴选和推荐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与积极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课外读物选材要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与法治意识。

(二)自愿性与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遴选和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课外读物应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可读性与多样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要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有很强的可读性。读物内容要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同时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体现多样性。

三、工作内容

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督查和抽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朋友的监督检查。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有违规进校课外读物,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丰富读书活动。学校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学校定期组织“亲子共读一本书”“图书漂流”“校园读书节”等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进行报备。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领导小组,形成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确认推荐结果并公示之后报县教体局备案。学校拟接受校外捐赠课外读物的,需确定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等要求,及时报县教体局备案。

附:课外读物内容包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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