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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12 16:4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交流材料,供大家参考。

2022年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交流材料

按照会议安排,我今天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题解读下村级财经纪律相关知识。我首先自我介绍下,我是XXX,有30年的乡镇工作经历,对村级财务也是有一定了解和掌握,今天借此机会和大会共同学习,希望对各位今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有所帮助,如有不到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村级事务管理的核心,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严明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进农村事务管理民主化,还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区陆续实施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村账乡(镇) 代管。区、镇各级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了 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各村财务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在业务水平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从省市区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和乡村巡查出的问题看,村级财经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现在有部分干部认识上还存在错误,认为“钱没装进自己的口袋就没事”,“自己又没贪污,收费的钱也是花在村上,就没问题”,是“为村民办好事”,甚至还有村干部虚报冒领低保金用于个人开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中明确说明违反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属违纪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也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中说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是违纪行为。而这些在法纪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仍然有部分村干不管不顾。

案例1: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梅北村党支部书记苏永禄等人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8月,苏永禄与时任梅北村村委会主任李克朝商议,虚报5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套取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村委会办公室维修等支出;2015年12月,虚报6户农作物受灾救助户,套取补助资金1.75万元,用于村委会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款支出。此外,2011年1月,还违规发放福利2050元。2018年2月18日,苏永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克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案例2:平凉市庄浪县赵墩乡牡丹村党支部原书记程进宝等人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程进宝与时任牡丹村文书程明军为了解决村级欠账及果园建设等费用,违规向该村11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3.65万元,其中2.66万元用于偿还村级欠账和支付果园建设苗木款,结余9900元。2018年4月10日,程进宝、程明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给危改户。

案例3.陇南市武都区外纳镇宗家坝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贾义军虚报冒领低保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6年,贾义军利用职务便利,累计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2.5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9月,贾义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案列4.武威市民勤县东湖镇下润村党支部原书记沈永胜等人套取、私分、截留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1月,沈永胜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石宏业、村文书李发中3人虚报该村暖棚扶贫补助对象,套取补助资金共计9万元(实收回7.6万元),将其中2万元发放给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1.56万元用于村上开支后,3人将3.7万元予以私分,剩余0.34万元留于村账。2015年12月,沈永胜还将拨付给该村82户饲草种植等补助资金61万元从农户手中全部收回,直至2017年12月才将该款发放给各农户。2018年1月,沈永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石宏业、李发中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3人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财政。

案件5:肃州区某乡镇某村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经肃州区某乡镇某村时任村委会主任陈某同意,从天牛防治人工工资中违规支付村组干部聚餐费用2600元,陈某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陈兴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寸不让,步步深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盯紧、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各级党组织必须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常、抓细、抓小,以持而不息的加压,消减不正之风的反弹势能,要重申纪律要求,讲明禁止事项,以反面典型为戒,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

(二)乡村巡查和财政审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原始凭证不合法。存在以白条抵库、白条报销下账的问题。

2.公款私存。个别村组收缴的机井电费,没有通过公用账户支付,而是将资金转入村干部个人名下,由村干部个人向电管站缴纳。个别村将村级各项支出先打到村干部个人账户,再由村干部向相关人员支付发放。

3.往来不清。“三资”清理已走上正轨,但有少数村债权、债务仍没有清理,作为库存放在村级报账员包中。特别是部分村往来款项数额巨大且明细记载不清晰,村委会人员变动后,大多往来已无法说明原因。

4.报账不及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出的票据款没有及时入账;二是不及时到经管站或财政所报账。

5.“三资”管理不严格。各村普遍没有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班子成员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不规范,村上及各小组的资产没有登记或建立台帐,机动地管理混乱,村上未进行统一管理,村民小组长调整后,不按要求做财产移交,导致现任村民小组长普遍反映对全组的机动地、文化室等集体资产账目不清,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现象。

6.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执行不到位。

7.村级合作社与村委会隶属关系不清。由村党组织牵头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在财务上与村级财务相互交叉,收支不清。(可选择向深延说村社分账的情况)

8.村民捐款不及时入账或上缴相关部门。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党员群众积极捐款支持抗疫,但有个别村代收抗疫捐款后,截止财政、审计专项检查时,仍未上缴相关部门支持抗疫。

9.村组财务公开不到位、不透明,使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务公开留有后门,以“其它支出”科目来概括一些村干部无法公示的支出,“其它支出”的开支到底用于何项工作,该不该开支,村民不得而知。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什么措施,怎样才能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工作实践,认为在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要严格执行肃州区人民政府2016年8月15日印发的《肃州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入手,强化村级财务知识的学习,履职尽责才能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明确“三委”主要负责人职责

村级班子成员应足够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把村村财务管理作为中心工作,抓好落实。

现在我将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三名主要村干部在村级财经财务管理中的职责明确下:

1.村书记的职责:全面管理村级财经财务事项,对村级财务行使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与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共同行使“三笔会签”职能。对重大财务事项与村委会主任共同行使决策、决定权。

2.村委会主任的职责:全面管理村级财经财务事项,对村级财务行使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对一般性的、经常性的支出项目,负有一支笔的审批职责,对于超限额的支出,与村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共同行使“三笔会签”职能。对重大财务事项与村书记共同行使决策、决定权。

3.村监委会主任职责:对村级财经财务行使监督、检查职责。与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行使“三笔会签”签字审批职责。

4.支持村级报帐员正确履职。村级报帐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者的重要一员。沟通着上下左右的人际关系。村里经济活动发展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报帐员参谋监督的能力和提供服务的质量,这一点不可小视。因此,村“三委班子”要积极主动支持村级报账员正确履职,并为此提供履职必要的各项主客条件。

5.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应团结一致,共同为财经财务管理出谋划策,才能保证村级财经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否则,规范村级财经财务将成为一名空话。

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没有约束” 。 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实的有效武器, 是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各村制定出一整套

适合本村财务状况的管理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据可查, 有章可依,避免主观独断,随心所欲。

村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有: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预决算的主要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要与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状况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方案根据上一年财务决算情况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内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制定专项预算、专项决算。

具体内容:

1.财务收入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集体生产、投资、提供服务、参股分红等经营性收入;集体资产拍卖、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政府拨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补助收入;“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征占土地补偿、公益林补助、救济扶贫款项;按规定清收的历年往来款项;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

2.财务支出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集体经营支出、管理费用、集体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和其他支出。

3.专项预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4.预决算的总体要求

①时间范围: 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预、 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 1日

至12月 31日止。 预算方案须在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毕,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乡 (镇) 人民政府备案。

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对预算进行调整。

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年底公布决算情况。公开要做到及时、真实、完整,并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财政性资金财务公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乡(镇)财政所将该村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执行情况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公开。

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进。

(二)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1. 开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且只能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因特殊业务需要,可按规定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所有资金在统一设置的账户核算,杜绝一切形式的存折户及账户外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户开设由所在的乡镇审批后,报人民银行核准。

土地征收补偿费实行专户管理制度,专户存储,专账管理。

2.现金使用范围:在现行银行卡、支票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方便、快捷、全面推广的形式下,原则上不能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因支付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下,村级对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向个人购农副产品等可以少量使用现金支付。

(1) 现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村报帐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2)村报帐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按规定提取,做到续时记账,并当日结出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提取的现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3) 现金备月金制度,大村在1500元内,小村在1000元以内。办理备用金应当经代理会计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八不准”原则,即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垫支;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借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 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收入、非财政性收入、收益等)和支出(包括村组干部工资等)都应当纳入账内统一核算。不得乱收费或违规收费,不准列支摊派费用。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外财务结算应当使用国家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内部财务往来结算应当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往来结算票据,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和付款票据。

3.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款票据,只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使用,严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凡私自将专用收款票据领购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纠纷或不良后果的,谁领购,谁负责,并根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不得使用已经废止或自行印刷、市场购买的任何往来结算票据。

5.专用票据不得转借、转让或超出范围使用,不得擅自销毁或出售,不得越级购领或村集体间互相借用、不得拆本使用,必须连号连本使用,作废票据全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应对未使用完的票据在监制章处作“V”型剪销作废或剪角作废。

6.村集体经济组织领购票据,实行核旧领新制度,使用单位按要求将旧票据存根及作废票据交乡镇经管站审核后办理新票领用手续,不得同时开启多本票据。村民小组长代收水电费,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购专用票据,每次限购一本,实行核旧领新制度。

7.因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票据,造成票据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应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刊登遗失声明,注明遗失票据的编号,并将刊登的刊样提交乡镇经管站。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由票据遗失人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理。

(四)支出管理制度

1. 财务开支审批的原则:村级组织财务开支要坚持集体研究、“三笔会签”,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其具体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签;500(含500元)元至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审联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由主要领导和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联审联签);1000元(含1000元)至5000元的开支,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款计划或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村书记、主任对票据实行联审联签,后经镇分管财务领导审核;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款计划或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3/4以上村民通过并公示后实施,村书记、主任对票据实行联审联签,后经镇分管领导及政府主要领导审核。

2.支出凭证的要求: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填制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凡手续不齐全、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 开支不合理的,乡镇经管站或财政所有权拒绝入账。

3.重大事项或大额开支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对外投资项目、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处置、预算外的财务开支项目和借(贷)款、重要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方式变动、集体工程招投标等重大财务事项或大额开支,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4.财政性资金支出要求。财政性资金即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直白的说就是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每村每年6万元的公用经费及(视觉贫困等)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形成的支出,在财政所实行报账制管理,在充分保障村级财务运转的基础上,有结余的,可用于兴办防虫减灾、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报乡(镇)财政所开支。(可不展开说明,由财政所展开讲解)

5.非生产性开支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办公费、差旅费、报刊费等非生产性开支管理。

办公费开支。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购置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培训费、标牌制作费、复印费、账册费、办公用品、小额维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开支。严格按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定范围开支,实行上限控制、据实报销、严禁超标的原则。

‚差旅费开支。差旅费指村干部因招商引资、参加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出差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出差事由须经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具体开支标准参照《肃州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ƒ捐助赞助开支。捐助赞助费包括村级集体用于捐助赞助外单位或个人等产生的相关费用。村级集体原则上不得以各种名义列支捐助、赞助等费用,确需列支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从提取的应付福利中支付。捐助赞助开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所有村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列支捐助赞助。

④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坚持集体研究、从紧节约、区别对待、合理使用的原则。报刊订阅费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相关标准。村接待费实行“零接待”。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电话费、油修费、福利费、奖金、考核工资、服务费等津贴、补贴性质的补助。

6.年度结余资金收益分配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结余资金收益,按照“大部分用于发展生产,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提取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

‚提取福利费。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照顾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费、赞助费等。福利费提取比例不得高于净收益的10%。

ƒ其他分配。

(五)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范围: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水面、荒地、荒山、滩涂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形式的固定资产;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办的企业和事业资产、兼并的企业资产及其形式的新增资产;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联合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共同兴办的各项事业中,按照出资额或协议应占有的资产及其新增资产;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形式的林木、牲畜、畜草等资产。⑥国家和有关组织、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有价证券和债务;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租金、土地、草场补偿费等各项收益;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⑩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部分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3.资产管理要求:

①应当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及时准确记载资产、资源的名称、位置、数量、金额、经营情况等重要内容及其变化情况。

②各类资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③以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的,投资价值要经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评估确定,不得擅自作价处理。

④集体资产、资源发生承包、租赁、处置情形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招标文件、拍卖方案、公告、相关合同及资料应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4.债权债务管理要求:各村应当加强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定期核对,积极催收应收款项,防止呆账、坏账发生。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经管站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核销。对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赔偿。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发放村组干部报酬补贴。坚决禁止新增债务,村级集体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入资金或举债经营,凡违反规定形成新增债务的,一经查实,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形成的债务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六)财务公开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和内容,将其财务活动情况、有关账目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1.公开的时间:按季公开,会计业务发生不频繁的每年最少也得公开两次。

2.公开的内容:村除保持对村级日常财务收支事项的公开外,年初还要张榜公布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要张榜公布财务收支决算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年底要集中公布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明细;日常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重大收支事项,要即时张榜公布。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公开;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3.公开的程序:财务公开前,应当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开资料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后公开,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4.公开的形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置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明白纸”、会议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

5.反馈。村级财务公开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公开之日起两日内安排专门时间,集中解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列席;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疑问的,也应随时给予解释说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三日内及时答复解决;一时难以答复解决的,要做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三、规范财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财务流程: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完善财务流程规范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善财务流程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 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大量的会计事务是从原始凭证开始的,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与否,直接影响财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直接关系到规范财务收支的成果,进而关系到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

(二) 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盖章) 。注明用途,确定了财务收支的发生方向,由经手人签字(盖章) 明确了职责,既保证了财务发生“专款专用”,也保证了日后查账和审计过程中的“有证可查” 。

(三) 必须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照权限复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各项民主监督权利。它代表全体村民行使的财务收支监督权,保障了村集体的财务收支符合全体村民的意愿。

(四) 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 (盖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村集体发生的每一笔财务

收支业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

(五)最后由报帐员将财政性资金收支交财政所审核记账,非财政性资金交经管站审核记账。

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主要是为了对集体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但是,无论怎样规范程序,在具体财务收支业务操作的过程中,财务会计人员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 对财务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在其中也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

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做到: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对违反规定不纳入村集体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 应当制止和纠正。

ƒ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④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保障了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复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强化服务,规范管理

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性资金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乡镇经管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财政性资金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其履行职能又体现在倾情服务之中,在服务中达到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的目的。就我们目前的情况,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

1. 集体资金预算管理

年初,各村都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编制当年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农经站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然后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年度之中,村级收支要按预算方案对照实施,不允许超预算支出资金,特殊情况确需超预算支出的,要及时修编预算方案,按程序审批使用。

年底,各村对收支情况要进行决算,编制决算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要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报告。最后,进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2. 严格收入管理

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以及行使管理服务职能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的实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动的重要环节。

目前,村级的主要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缴收入、财政性转移支付性收入、其他收入及补助收入。

①票据的管理(收款收据的管理) :

统一使用的收款收据是各项收入不可缺少的证明。因此,在坚持票据管理的前提下,实行票款同清的方法来保证金额上相符,入账时间上一致。防止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 搞账外账等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②款项的管理:村级所有收入资金都要在收款后3日内缴存到本村基本结算账户上,上级或部门对村的专项补助和专项拨款、各种返还款和奖励资金等,由报帐员与有关部门办理资金结算等业务手续,及时划拨到村级资金账户。所有收入报帐员均凭银行缴款单或转款票据到乡镇经管站或财政所登记入账,严禁瞒报、少报收入、坐收坐支, 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的发生。

③专人管理: 村集体收据和所有收入均由村报帐员 负责办理开票收款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办理收授款项业务。 村集体原则上不允许新增债务,确需借款的必须先由村支两委提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再向经管站和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否则一律不予入账。

2. 费用支出控制.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总和,包括经营支出、 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监督、控制好支出是增加经济效益的关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核心任务。

(1)支出票据审查关(如何审核支出凭证) 。

①原始凭证基本要素:凡报支的发票必须达到六看:

看支出凭证是否规范

看日期是否准确

看用途是否真实

看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看经手人是否签字

看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②合理合法性:各类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支出用途、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和村监委会成员签章,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再由经管站或财政所对各支出单据逐笔审核把关后方可入账。

(3)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非生产性开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管理费用,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工资、会务费、租车费、报刊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公务费) 各村要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重点加强以下几项费用控制:

一是招待费用:按中央文件规定,村级招待费为零。各村要加以严格控制。

二是有关内部往来支出及村办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支出(探望老党员、老干部、现、离任村干部,烈军属、五保户 、 困难户等优抚费,村民代表、党员组长工资,七一、老年节、春节等活动经费都应确定标准,按标准严格执行。

三是村级工程项目:(修路、修渠、水库、村部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都应实行公开招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专项核算。

最后,需要说的是,村级财经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既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严守财经纪律规矩“底线”,远离违法乱纪的“红线”,更要坚定做好村级财经财务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乘势而上促发展,严格规范抓管理,坚持不懈地做好村级财经财务管理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我的解读完毕,感谢各位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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