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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完整)

发布时间:2023-02-14 16:45:4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完整)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实行,遏制了随意执法、执法违法、以权谋私等诸多执法乱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争议,有力维护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从2017年起,**县税务系统开始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效果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始终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法治监督机制、加大法治考核力度为保障,进一步完善税务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建设。2019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2020年1月起自全面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了全县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水平。

一、推行“三项制度”主要工作情况

**县税务局对标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法制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抓学习强认识、抓培训强素质、抓谋划强机制、抓探索强创新、抓协调强联动,全面完成推行工作任务。

(一)统一认识谋部署。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党课、局务会、党委书记(局长)讲法制课等形式带头学起、统一认识,原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传达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逐步统一全局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思想认识,解决了推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

(二)统一指导强操作。

面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干部政策业务“偏科”现象突出的问题,我局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学习补齐短板、操作演练提高实战技能。认真梳理总局、省市局关于“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有关文件,印制《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文件汇编》**册,作为税务分局和相关股室执法人员必备工具。我局虚拟了企业经营场所,由税务人员分饰企业法人代表、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角色,现场模拟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签具其送达回证事项情境。演练结束后回放视频,查找问题,补正差错,巩固学习成果。

(三)统一建制实保障。

制定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清单》《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标准》《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通知》等工作规范,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部门分工,落实推行责任,明确了推行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表施工。202*年*月,完成了**台执法记录仪的选型采购和首次集中操作培训。12月底前,完成了20**年**月**日以后法定公示事项的清理、保密审核,采取在办税服务场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公告栏张贴公示等方式实现全面公示。20**年**月底,建成税务约谈室1间,顺利启用。累计事前9项**条,事前公开5项**条,行政执法记录5项***条,音像记录***条,事后公开6项***条。撤消信息***条。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件退税业务。

(四)统一发布促审核。

按照“应公示、尽公示”原则,实现了对执法信息的有效集合,实现了对执法信息的规范发布,进一步确保税务执法的透明、公开。

(五)统一示范促规范。

配备具有一定水平的法制审核和审批人员**人,税务法制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累积投入**万余元,包括约谈室建设等**万元、执法记录仪采购资金**万元等。县税务局确定**个较典型的税务分局作为重点建设单位,打造基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以此带动“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作。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公示存在的问题

1.公示的内容单一,范围不明确。税务总局、省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但部分内容未列举、未涉及。基层对这些公示内容及要求难以掌握,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维护。

2.公示的形式单一,公示渠道狭窄。部分税务分局硬件设施不完备,无法全面及时公示,很多需公示的涉税信息只能在办税大厅公示。对于没能来办税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来说有些公示的信息是不知情的,因此,如不积极拓展新的公示的形式,极易降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效果。

3.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变更不规范。

因**县乡镇合并调整,部分税务机关职责和税务人员岗位相应作了调整,变更信息不及时,公示不及时。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的问题

1.执法记录设备使用不够规范。存在部分税务执法担心执法隐患不愿使用,操作不熟练不通用使用,执法用语不规范不敢使用执法记录设备等情形,影响执法记录工作的推进,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未达到“应用尽用”。

2.执法记录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没有足够重视执法记录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执法记录设备借出、归还不做台账管理,也没有对设备进行维护,可能导致执法记录设备损坏得更快,大大降低了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效率。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存在的问题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核审人才保障不足。税务法律专业人才并没有被任用到法治专业的岗位上,造成了专业“错配”的现象。这不仅没有导致法规部门法律专业人才数量不足,而且也没能发挥法律专业人才该有的作用。各税务分局、局内业务股室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数量不足矛盾依然突出。

2.法制审核集体会议审核行政效率低。按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式以书面审核为主,会议审议为辅。会议审议通过法制审核岗的书面审核,认为执法决定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在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有较大争议或执法部门对法制审核办公室的书面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经重大税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批准,按照民主集中制实施会议审议。会议审议由重大税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主持,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提请人可以列席会议介绍情况。集体审核的优点是能够从各个专业部门的角度对执法行为进行审查,集思广益,确保审查的全面和权威,但是征询各成员单位的意见会费时费力,影响决策过程效率。

三、完善的主要对策

(一)行政执法公示方面

1.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全面性。一是公示主体要全面,只要是法定的公示主体都有公示的职责,都要依法依规公示。二是公示内容要全面,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行政执法信息都要公示。三是公示方式要全面,只要是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都要拓展成为公示载体,加快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全面实施。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相关机制。一是细化公示主体职责。制作公示任务分解台账,公示责任部门和内容要具体化。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应当公示不公示或不及时公示的,视情节追究责任,确保公示工作的落实。三是明确公示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内容都应当及时公示。

3.加强行政执法公开的类型化、精细化,扩大公示内容。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开栏目的建设,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统一、集中发布。二是合法合理规划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使得目录分类符合纳税人缴费人、行政相对人查询的习惯。三是增加公示载体,如微信公众号、QQ号等公众接触较为频繁的社交媒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示的效果。四是扩大现有的公示内容,在完善现有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应逐步将一些具体的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众关注较多等不违反保密法律的信息也纳入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中。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

1.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扩大记录适用范围,逐步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对重大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法制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各部门和税务执法人员自行扩大执法音像记录范围。

2.强化对执法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使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没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律不能上岗执法。加快执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工作。执法设备陈旧不能满足使用标准的应当及时更换,符合使用标准的,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和维护,建立相关台账,对借出和归还建立台账化管理,规范设备的使用。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

充实税务法律专业人才,为法制审核提供人才保障。建议把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一些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年轻干部经过严格筛选,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任用在法制审核的岗位上。通过出口把关,既快速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紧缺、执法标准执行不统一的问题,又推进建设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建设,为法制审核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逐步深入的过程,**县税务系统将在充分学习借鉴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全县全行推开的各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对标问题补短板,健全制度促规范,强化实践勇创新。确保三项制度建设与其他法治改革部署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时限进度上相互衔接,在改革成效上相互促进,实现改革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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