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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探索企业“大监督”工作障碍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3-02-14 19:30:2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探索企业“大监督”工作障碍和对策,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探索企业“大监督”工作障碍和对策

探索企业“大监督”工作的障碍和对策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化改革,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推进“大监督”格局落实落地,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国有企业“大监督”的内涵和构建的意义。

国有企业“大监督”是指企业有效整合内部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风控,内部控制、工会民主管理、巡视巡察等监督资源,集聚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以增强监督合力和提高监督实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制,促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分工,协调配合,有利于强化优化监督架构,形成监督合力,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保障。

新形势下,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的“大监督”格局,发挥内外监督合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企业建立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格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势在必行,具有深远意义。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只有全面和有力的监督,才能保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经营风险、廉政风险管控和加强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是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任务。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大监督”格局,有利于监督成果的转化,又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廉洁风险和决策风险,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企业大监督构建存在的障碍。

现阶段企业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障碍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工作开展不足;企业注重利益的获取,而忽视了大监督的重要性,形成部门往往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或者仅仅局限于指标任务的完成,形式主义严重;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造成了人们对权力和金钱无休止的欲望。

二是监督体系和制度保障不健全,横向沟通松散,纵向监督不力;监督体系缺乏有效的连接纽带,容易造成监督割裂,监督效率低下,实效性不强,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监督相关的配套制度不成熟和完善,从业人员在具体的责任和权力的认识上缺乏全面性,导致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三是企业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成果运用机制的不足;专责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也并未完全的发挥出来,公众面前的威信和形象缺失。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主体自我监督职责没有落实落地;监督成果运用机制的不足,问责力度缺失,监督边界责任划分不清,造成有些问题被重复检查,重复存在,有些问题又存在监督空白。

四是监督质量和水平不够高。监督队伍建设滞后和能力不足,促使监督质量不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偏离了党的初衷和轨道,致使自身欠缺对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滞后性。企业仅靠纪检监察和内控审计等独立部门的监督,远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和的生产经营需要。

3、探索企业大监督构建的对策。

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的原则,统筹思考。

一是建立完善“大监督”组织体制,强化思想意识教育。

强化全局意识,建立完善的“大监督”领导组织体制,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并实现监督主体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通用、各负其责和监督有效,使企业“大监督”工作更加整体化和规范化。整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人事、工会等监督资源,统一行使党内监督和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减少重复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不定期多形式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不同工作领域的监督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深化对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将党的先进思想和意识通过开会、集中学习、责任层层分解等方式,使从业人员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和历史使命,切实履行主体和专责监督的职能,从根本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二是完善“大监督”机制体制构建,发挥“大监督”实效。

企业“大监督”工作要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工作体制,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责任的划分,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避免各监督主体“一权”独大而滥用监督权。加强业务沟通和协调,搭建监督成果共享机制、意见反馈机制的统一有效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有机闭环,共同织好监督全链条,协同发力,增强监督效果。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提高对小问题的敏感度,防止小问题日积月累变成大问题。要坚持同级监督与对下监督相结合,既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又要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全过程监督覆盖;突出问题重点监督,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重点监督,抓住主要矛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进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纠正处置制度。重视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重点工程或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以提高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形成监督网络,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如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跟进。最大程度减少权力运行风险,降低腐败发生几率。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问题预警、流程优化、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强化“大监督”成果运用和转化。

强化“大监督”成果运用和转化,结合企业实际,建立监督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机制体制,关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检查,推动制度建设和完善,推动执行情况的严肃性,推动持续改进工作;深化 “三转”工作,激发体制机制活力,聚焦企业的中心生产任务、抓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上,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有效的削减了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各个监督岗位的管理能力,提升大监督体系的运营标准。

四是强化“大监督”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

企业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监督队伍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形成内部党政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外部群众民主联合作战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党性修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引进和输送到监督纪检岗位;加强人才交流、教育和培养,让更多人了解支持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构建“大监督”体制,既要提升监督部门的地位、又要加强监督人员业务素养培训、加强对监督者普及监督知识的力度,加强对监督队伍专题研究和工作方法指导,确保监督成效;同时要注重对监督工作者的管理和激励,完善奖惩机制,提高其监督意识;还要着力提高“大监督”的工作水准,强化监督标准,明确各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方案,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能力水平。

4、结束语。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是企业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监管手段,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工作。因此新形势下,企业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实际,谨遵党的领导和党的章程,贯彻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特别是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国有企业治理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建设“清廉、干净、担当”的政治生态和氛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纪律为先,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推进 “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和落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夯实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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