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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上发言

发布时间:2023-02-11 12:3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上发言,供大家参考。

2022年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上发言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之一。根据国家改革试点要求,结合**市营商环境优化、城市首位度提升和行政审批改革的实际,确立了“864”总体改革目标。具体来说,就是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线性工程类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
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这个目标,高于国务院改革试点要求。确定这个目标之前,**市经过反复论证、仔细研究,充分考虑了现实和可能之间的关系,认为虽有一定挑战性,但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确定这样一个目标,也是希望借此倒逼全市各个部门和单位不留余地、挑战极限,全力以赴把工作做到极致、把弹性压到最小,力争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打造“金招牌”。

一、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最简审批体系

坚持把“五个一”作为改革试点的关键抓手,以“一张蓝图”统筹项目规划,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成基础地理信息和各类规划、图层整合,形成管理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
以“一个系统”开展统一审批,形成独具**特色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以“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外统一受理出件;
以“一张表单”精简申报材料,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明明白白;
以“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持续推动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区域性联合评价“三多四联”改革。目前,**市整个评价周期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

二、落实关键举措,加快形成最少审批环节

出台10个方面43项改革举措,不仅充分体现、全面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还主动推出一批“自选动作”“创新动作”。

一是审批事项能减则减。 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以及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备案,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人防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计审查许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等事项;
实现同一要件材料只提交一次,企业提交材料量减少近30%;
对能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一律实施告知承诺制。

二是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在前期已将审批事项全面下放到行政区的基础上,将审批事项同步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全链条下放赋权。

三是审批环节能并则并。启动数字化审图工作试点,将消防审核、人防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实现联合审图;
制定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办法,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入施工许可阶段一并实施。

四是管理方式能转则转。将同一阶段由不同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统一对外。以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为例,将原来由建设单位向规划、环保、文物、消防、人防等各个部门征求意见,调整为由规划部门负责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并整合,大大节约了建设单位时间。目前,已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达到10项,占比达到16%。五是审批时序能调则调。将工程建设审批涉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等17项评价评审事项与审批流程并联,在工程设计或施工前完成;
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后即可办理,施工期间完成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三、强化协同共享,有效打通最畅审批通道

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透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架构。

一是实现信息共享。以审批系统平台为载体,打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促进资料、信息和服务共建、共享、共用、共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批协同和数据共享,较好地实现了审批流程的统筹和整合,让企业感受到一个“整体政府”。对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产生的证照和批复意见,系统自动留存在“共享池”,后续审批部门在需要时可自行调用,无需企业重复提交,大幅减少企业的申报要件,节约了申报时间。

二是打造用户空间。为企业营造专属的政务家园,搭建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使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享受精准高效的服务。

三是实行并联审批。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要件同步申报、事项同步审批、结果同步发出。在审批过程中,审批结果可实时上传数据共享平台,同步推送至各项目监管部门,及时启动事中事后监管。

四、注重客户体验,精心提供最优审批服务

突出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坚持“把方便送给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力争做到“受理前服务指导最优,受理后审批时限最短,审批后监督管理最好”。

在受理前,推出一批创新举措,精准指导企业,主动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提前告知”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动生成“一张清单”及时推送给企业,让企业第一时间明白“要做什么”“如何去做”;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供“提前协同”服务,通过企业自愿选择、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有效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从根本上提高“一次通过率”;
依托“二级机构、三级服务”代办网络,主动提供“全程代办”“超前代办”“接力代办”免费服务;
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一号答”服务,全力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事项申报和投诉办理。

在受理后,推行“一网通办、适时代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和全程考核”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在项目申报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审批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积极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建立完善改革措施跟踪反馈、调整修正和绩效评估机制,把打分的权力交到企业和专业机构,推动社会评判改革、市场认可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当前,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我们将坚持把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作为**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提升城市首位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扣“864”总体改革目标,紧盯改革试点的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制度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创出**经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面上改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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