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五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
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XX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学习会议,会议由许少华同志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一、学习《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各科室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以2021年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为基础,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各科室负责人对文件精神要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到真抓实干、苦干实干,保证提升年行动方案高质量完成。二是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成立社保中心自查小组,对全险种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有痕迹、自查有深度。四是各科室在完成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时要及时与局里沟通协调对接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分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任务。
一是各科室明确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的具体内容、执行时间节点及责任归属。二是对照分工任务严抓问题整改,严肃问题追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建设。三是要求各科室要深刻明确开展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提升年行动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篇二: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印发《XX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机保局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多点发力稳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一、基本情况
5月16日至5月19日,县机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参加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培训,尽快熟悉系统功能模块、业务流程等,确保共建系统上线运行后各项业务顺畅办理,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5月20日,召开职工会,传达市机保局转发《关于社保经办人员侵占追回基金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精神,对通报的要情进行深入剖析,强调风险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细化违规基金追回业务经办流程,强化风险管理。
二、主要工作
(一)数据核查
1、死亡报备。联合各参保单位,通过节日慰问、退管座谈等方式,随时掌握退休人员健康情况,家属和参保单位通过电话、QQ群等渠道报送死亡信息;一旦发现死亡超领,及时联系参保单位予以追回,截至日前,共计追回3人,涉及金额1。41万元。
2、数据核查。主要通过部稽核系统、省风控子系统下发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目前下发疑点数据核查0条;
(二)待遇资格认证
参保单位核实本年度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变更情况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通过网厅进行申报,目前已认证3716人。
(三)基金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原则,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系统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集中参与基金财务管理系统培训,熟悉经办流程、不断增强业务经办能力;
(四)风险防控
扎实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业务经办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好风险防控。
(五)警示教育
集中学习《侵占追回社保基金要情通报》,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案为鉴,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篇三: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省、市不断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基金安全,依据《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制定契合我区实际的《X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社保基金自查行动,有利于提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于萌芽状态,减少违规事项发生概率,有效保护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起草前期,我区通过对接XX市人社局、兄弟县区人社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并由XX市X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X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X人社〔2022〕17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制定长效机制,预防问题发生,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六大块,分别为:1。各部门之间互相联系,加强数据共享,全面开展各险种的基金核查;2。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规范审核各险种参保人的待遇领取;3。各街道乡镇规范到龄人员资格认证,加强各级经办机构内控管理;4。配合省厅进行相应的系统完善操作、培训等业务,提升我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5。完善各险种之间的基金监督机制,加大对各街道乡镇基金监督;6。依靠培训和相关讲座,提高各街道乡镇的责任认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警示教育。通过以上六方面,按照提升方案的时间节点和职能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紧盯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六、创新举措
在接受上级督导的方式下,大力宣传《安徽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群防力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部级、省级、市级三轮抽查后,对照检查结果,对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全区“提升年”行动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并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积极性,群策群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建立台账,挂账督办。
八、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X会区人社局
咨询联系人:XXX
咨询联系电话:XXX
篇四: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治理能力,确保社保事业安全、稳定、高效运营,为人民群众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榆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人社发〔2022〕81号)文件及4月2日全市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的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要求为核心,以***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压实责任,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明确风险管理“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整治站位和作风建设。使我县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达到新的台阶。
二、整治重点
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底线思维、统筹防控、创新推动、督导检查、重点突破和注重成效的工作方针,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三、实施范围
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确保活动达到实效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提升管理水平,特成立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
组长:XXX、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XXX、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XXX、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XXX、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股长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管理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3个工作专班,按照领导分工,以XXX、同志为班长,主要负责工伤保险方面专项治理,以XXX、同志为班长,主要负责失业保险方面专项治理,以XXX、同志为班长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方面专项治理。社会保险管理股统筹协调开展。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风险排查
持续推进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治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建立问题台账。各单位稽核股要充分发挥股室职能,不定期对本单位内部进行抽查,下乡镇走访入户进行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到“回头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二)加强内控管理
一是各社保经办中心和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继续优化经办流程,合理安排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岗位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每个环节具体落实到每个人。二是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权限,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在各自职权内履行职责,各项业务操作需通过经办、复核、审批三个环节。三是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岗位工作制度,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等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实行受理与审批岗位分离;各项险种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实行初审、复核与准批岗位分离。四是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同一人不得长期担任同一岗位。六是严格管控非工作期间高风险业务的操作管理和监督。七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风险警示提示。八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违规套取社保基金的工作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九是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审查认定工作。(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三)加强数据共享比对
进一步推进多部门协同,强化联防共管机制。按照《榆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8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交通、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达到数据共享共通,加快打破内部跨险种、跨业务的数据壁垒,不断推动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和联防共管机制。(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四)加强数据管理核查
养老经办中心、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和失业保险经办中心,要加强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筛选核查工作,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及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分析、比对,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对数据筛选核查。各部门要设立专职数据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加强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做到对数据的及时监控。同时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对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及时备份,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五)加强基金财务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实行严格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主办、出纳、财务负责人各岗位间职责权限明确,并实行岗位分离、印章分离制度;二是建立基金收支内部公开制度,确保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的真实、可靠;三是印鉴、票据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基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的办理相分离;四是严禁非工作日内进行社保基金财务的办理;五是加强与代发银行的协作,定期与其签订协议并明确责任;六是全面取消人工报盘,杜绝现金支付。(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六)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审查
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工伤的调查审查工作。一是加强与医院等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采用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的方式,强化对工伤调查审查的过程和结果的认定。二是加强对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的真伪认定,避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七)加强政策宣传
各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春风行动”、赶集和县上组织的大型活动等,现场实地进行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册向群众普及社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承担的法律后果。二是利用公众号、微信朋友圈、融媒体、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有关社保政策及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承担的法律后果。(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八)加强社保卡的管理
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对长期未发放的社保卡及时申报清退,休眠账户及时核查清退。(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九)加强社会及内部监督
一是各部门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监督举报信箱;二是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三是以局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的情况调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评估并建立约谈机制;四是邀请审计、纪检等部门对本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2日)
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要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的工作专班,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局社保股。
(二)组织实施(2022年4月至11月)
各单位根据领导安排部署及方案明确的任务和时限,全面开展社保基金提升年活动。
(三)自查自纠(2022年5月至11月)
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方案内容,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四)总结报告(2022年11月至12月)
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果经相应的工作专班审核,然后上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进行评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整治站位。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任务,并将此项活动提升到政治的高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亲力亲为,全面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
0XX2-XXXX县人社局办公室
0XX2-XXXX县人社局社保股
0XX2-XXXX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XX2-XXXX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0XX2-XXXX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篇五: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以下简称“提升年”)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通〔202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管理短板,提升数据核查协同力、政策制度执行力、经办风险防控力、信息系统技防力、社保基金监管力、宣传警示引导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数据共享,开展各险种核查
1、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加强与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沟通联系,在6月底前实现与部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的接口对接,新参保、新退休等状态变化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时进行联网核验。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6月底前市、县区同步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和协查机制。
2、全面开展数据核查。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产库的数据归集工作,同时对部级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继续做好省纪委监委民生领域监督平台疑点数据核查和克扣冒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等问题的核查。认真落实待遇发放前数据筛查比对制度,结合实际设定比对筛查规则,常态化组织开展各险种疑点数据筛查工作,重点突出各险种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假人”骗领、**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要建立健全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待遇发放和审核人员不得负责本人经办业务的疑点核查。县社保中心要加强各险种业务经办疑点数据核查督促指导,适时进行抽查核验,对核查不认真、不彻底的险种进行重点检查。
(二)规范审核管理,严格制度执行
3、严格规范基金支出。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清理规范自行出台的待遇项目。加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各项支出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困难群体参保代缴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被非法套取。严禁将代发项目资金和社保基金混用,严禁纳入社保基金会计核算范围。
4、加强社保审核审批确认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批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履行“双公示”和权益告知程序。对违规审批提前退休、弄虚作假违规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5、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风险防控,强化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和结果监督,防范伪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干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实现伤病情的联网核验和数据共享比对。
(三)规范资格认证,加强经办内控
6、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管理。严格落实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必须在线核验参保状态,办理待遇核定业务时必须在线核验缴费状态、待遇状态和待遇领取资格。县社保中心于9月底前建立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6月底前完成与全国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对接,提高跨部门信息比对认证比例,9月底前将比对和认证结果直接嵌入业务经办系统,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确认实行初审、复核,并留存佐证材料。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的,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
7、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审核规则。县社保中心于6月底前建成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严禁通过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待遇,严格按规范保管财务档案,财务系统登录密码定期更换。严格财务对账,财务定期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核对总账和明细账。进一步完善与支出户、代发户银行的协议内容,约定协议有效时间,明确银行违约责任,不符合要求的在6月底前完成协议补签。
8、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将高风险岗位任职情况,于3月底前向市人社局进行报备。3月底前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严格落实日常业务月核查、高风险业务季核查制度。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大额社保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和监控,实行集体会审制度。
(四)健全系统功能,提升技防能力
9、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要求,积极配合省人社厅按时限改造社保信息系统,结合推进第二阶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数据整理,认真梳理化解遗留问题,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加强信息系统风控预警和稽核内控功能建设,省人社厅6月底前建设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系统、12月底前完成其他险种经办系统后,要加强沟通衔接,全面推广运用,切实提升系统风险防控能力。
0、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强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12月底前建立库存社保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常态化清理机制。
(五)落实制度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1、认真贯彻基金监督条例。待国家、省、市出台社保基金监管条例和实施办法后,结合实际研究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抓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贯彻落实。
2、落实基金监督约谈规定。认真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基金监督约谈制度办法,对发生重大案件、反复发生同类问题、存在重大基金安全隐患的按规定实施约谈。
3、落实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规定。待人社部出台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修订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后,认真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作要求,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群防力度。将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纳入12333。县社保中心要在政务大厅经办处明显位置公布市、县两级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在政府网站人社部门栏目增设举报入口。
4、严肃基金要情报告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人社部发〔2020〕21号),严格按要情分类报告时限、规范格式和上报途径上报要情。依托人社部“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全面推进要情直报。加强要情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机构间的共享和协同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发现瞒报、谎报重大要情的,一律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警示
5、严抓问题整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人社部调研检查、省厅内部审计、市州互查、我局邀请第三方审计以及本次“提升年”行动等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逐项整改落实,并开展“回头看”。全面落实市人社局与法院、公安、司法、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配合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18号)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资金的追缴力度。16。严肃追责问责。对2022年新发生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的社保基金案件,或者同类案件反复出现,或者巡视、审计、检查已发现指出以及上级单位有提示警示仍发生类似案件的,按程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建议。
7、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加强基金风险提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基金管理、监督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重点抓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学习宣传。
三、实施步骤
“提升年”行动从2022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通过会议方式进行部署。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局综合业务股、县社保中心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县社保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排查整改时限,4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二)全面实施(2022年4-11月)。按照数据核查、督导评估等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局综合业务股、县社保中心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确定的17项主要任务,逐项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逐个摸排自查,集中清理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即知即改,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6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一次阶段性排查整治情况。
(三)调研督导(2022年6-11月)。省上将确定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和市州级交叉互查,对2021年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提升年”行动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县人社局也将参照省、市做法进行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好迎接省上调研互查和市州级交叉互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评估(2022年11-12月)。认真梳理总结,对标对表评估成效和不足,于12月2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报告。县人社局在此项工作结束后总结评估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将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考验人社局党组管党治党能力的“试金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县社保中心要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提升年”行动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年”行动工作专班。人社局党组要专题听取“提升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判、预防、应对重大风险问题。“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同志要履行直接领导责任,靠前指挥,推动工作落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自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三)统筹协调推进。要把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与继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保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张人社通〔2021〕183号)结合起来,合理调配力量,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对本次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压实整改责任,与社保基金专项整治风险排查、人社部调研检查、各级审计反馈的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棘手、难点问题要指定专人协调整改,不上交矛盾、不推诿扯皮、少归咎系统原因,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主动、攻坚克难,确保各类问题清零销号。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社保中心要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工作,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要加强“提升年”行动的督导,建立台账,挂账督办。要全程跟进,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全系统尤其是各镇、社区社保专干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对行动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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