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6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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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第一条 根据素质教育和区、校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
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 学教科处应遵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第五条 学校教科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管理本校图书室。
8、与教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处应根据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参照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科研课题组
1、课题组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2—9人,其中“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组长必须是主研人员之一。
2、主研人员必备条件:
①研究指导思想与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的提出者、研制者;
②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
③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
3、主研者与参与者的身份,可在课题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实际贡献最后确定。
4、课题组组长职责是:
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
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
③加强上下联系;
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5、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应是主研者之一。
6、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处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科研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在学校开题会上颁发课题聘请书。
2、区级及以上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处向区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等相关资料。
②审查通过并开出立项通知书的项目为区级或以上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处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通知;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宣读立项通知;
②课题背景介绍;
③介绍课题方案;
④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⑤前期研究小结;
⑥课题咨询与论证;
⑦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处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教育科研课题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
一、教育科研资料的分类
(一)组织管理资料
学校教育科研机构资料:
(1)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职称、职务等)及分工(学校填写);
(2)教科处人员构成情况(学校填写);
(3)教育科研机构工作章程(职责)(见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2.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教科处制定)。
3.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教科处制定)。
4.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办法):
(1)校级课题的申报评审制度(办法);
(2)课题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制度(办法);
(3)学校教育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
(4)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及奖励制度(办法);
(5)课题研究资料的管理办法(学校制定)。
5.课题登记表:
(1)课题申报一览表;
(2)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
(3)课题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
(二)教改科研(课题)资料。(以下资料由课题组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课题申报立项资料:
(1)课题研究方案;
(2)课题立项申报表(申请书);
(3)课题立项的审批文件。
2.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
(1)实施计划(工作阶段计划);
(2)研究工作的阶段小结;
(3)阶段性成果(调查报告、教案、专题论文、经验文章等);
(4)研究工作的原始资料(研究工作记录、文献资料摘录、学生作品、研究活动的音像记录等)
3.结题资料:
(1)课题研究报告;
(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
3)课题研究的测查报告;
(4)课题结题评审申请书;
(5)课题结题评审意见。
4.课题成果评奖资料:
(1)课题成果评奖推荐书;
(2)课题成果获奖证书。
(三)重大研究成果资料
在全国、市及区级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
二、教育科研资料的管理
1.分类建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资料按组织管理,科研课题和重大研究成果三类,分别建档,其中教改科研(课题)资料按课题资料目录单独整理存放。
2.各项资料应及时收集并分类归档。
3.各类资料应定期整理、编目。课题研究资料在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整理编目时应将成果资料放在最前面。
4.除不重要的、繁琐的原始资料外,其余资料按年度上交学校教科处,由学校教科处统一保管。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课题组理论学习与交流
一、现代科学理论是教育科研的先导,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的理论学习和理论经验交流是教育科研工作的起点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理论学习与交流工作应当依靠理论水平较高、同时有一定理论学习能力,并能主持理论交流工作的干部和教师共同进行。
三、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不得忽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每学期至少开设1次以上的理论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理论研讨和课题研究的交流活动。
四、区校级骨干教师应走在理论学习与交流的前列,每学年应有一定的理论学习与交流成果(体会),应将其理论水平纳入骨干示范作用考核评比中。
五、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四有四用”,“四有”是指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人、有形式;“四用”是指用于教研、用于教学、用于发展、用于创新。
六、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准备充分、资料充足。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理论素养的提高,要及时提供教师理论学习的资料,力争做到教师人人皆有,随时可阅读。
教师的优秀论文、发表文章等来自于身边的、可学习借鉴的素材,应做到有目录、有复印件、有个人档案,应广泛宣传学习。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
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
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
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
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
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
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
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1」 「 2」 「 3」 「 4」 「 5」 「 6」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
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
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
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
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
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
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
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
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
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
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
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
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
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
工作职责;
有关制度;
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
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
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
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实验课教案集;
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
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
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
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2、学校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保证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支出。
3、学校教科室对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可根据研究范围的大小实行一次性核发或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一、每学年教科室制定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通过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学校教代会的讨论后,向全校老师宣布并予以执行。
二、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
1、制定教师学习制度,与图书管理教师配合,为教师们推荐阅读书目。每位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有一节课的阅读时间,教师们在学习时记好读书笔记,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2、组织老师进行动态信息交流。教师在外出学习后填写教科室编制的学习反馈表,并在学校范围或教研组活动中向其他老师们汇报学习内容与心得。
三、教科室与教导处协同配合组织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征文活动,认真指导教师总结经验,修改文章。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四、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一学月小结一次,并形成单行材料;
每学期每位老师结合自己的课题上两节研究课。
五、每学期教科室不定期出《教育故事》、《教海扬帆》,加强全校教师教改信息的交流。
六、教育科研常规档案管理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总结
2、推荐书目
3、教研组阶段小结单行材料
4、课题研究课教案、自评
5、学期出版的校内期刊。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1、学校及时发布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每年9、10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教师(40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1、为了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课题研究,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鼓励奖40元。
2、教育科研在市、区、校级课题立项成功,校方向课题参与者发放课题开题奖,奖额视参与人数而定。教科研荣获市、区级成果等第奖的课题组负责人奖400元、300元,其他组员视承担课题的多少奖200~100元不等。
3、在区、市、国家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为100元、200元、300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先进。文章在区、市会议上交流的奖120~160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30~60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
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8、征文在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80元、100元、120元。
9、课件在校、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60元、80元、100元、200元。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教育科研管理是遵循教育科研的规律,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基本管理职能,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科研工作,有效地发挥人、财、物、时间、信息等重要作用,完成学校的教育科研任务。
教育科学研究由教科室负责,教科室主任由教导主任兼任,教科室副主任具体分管,教科员协助,指导全校各学科和全体教师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1、制定全校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全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开展科研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素质,把转变教育思想落到实处,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论证、确立和实施。负责课题的逐级申报。重点抓好校主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开题论证、阶段评估结题,鉴定等环节确保课题圆满完成。
4、结合学校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教科论文写作指导,提高教师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制订奖励办法,组织学校先进教学经验、优秀教科论文和教改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形成制度。
6、总结本校的教改成果,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
7、宣传本校、本地区的教改情况和成果、经验以及有关先进事迹。
8、做好教科资料的收集、筛选和建档工作。
9、提出教科经费计划,管好教科经费。
10、完成上级教科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教科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学校教科室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教科部门的指导,主动配合、及时完成上级科研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就其自身建设,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计划管理
遵循教育科研和学校教育规律,每学期初应制订单列的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并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内,每学期应写出学校教育科研的工作总结,应按要求每年写出主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分送在相应级别的教科机构。同时为使教科室的工作正常运转,还应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2、课题管理
主动承担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3、成果管理
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政策、教育理论。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形成,发现和培养科研积极分子。在课题研究中,要加强成果意识,提高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肯定教师在科研中付出的艰辛劳动,表彰优秀的研究成果,按学年度把校级以上的各类科研成果评奖情况记入学校的教师的业务档案。
4、档案管理
学校教育科研运行中,要积累大量的材料,必须做好资料的搜集、分类和归档工作。教科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在建立档案时要注意科学性和适用性。一般地讲,学校教科室至少应把以上门类的材料归档,再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卷建档。
(1)计划总结性资料
学校的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总结等,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申请书、批准通知、实施计划等。并指导有关人员做好班(组)及个人的科研计划、总结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过程性资料
研究者的观察记录、调查材料、检测统计等,各学年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向有关领导、专家及上级教育科研人员的咨询记录等。
(3)专题性资料
每个课题的研究方案、调查报告,阶段与终结的有关报告和成果、专家鉴定意见等,专题讲座、专题研究等资料。
(4)效果性资料
研究对象个体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成绩考核、心理测试、有关素质和态度的检测统计分析,有价值的学生作品、制作、奖状等文字材料的原本或复本(照片),音像制品或实物制作(可造册入档),社会、家长、学生的反映等。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大学校对教育科研的规划、指导力度,促进本校教育科研成果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必须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站在时代的前沿,为本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创学校品牌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校教科室对申报立项的我校全国、省、市和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并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教科研炭展规划、课题指导。
2、制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办法及有关章程、规定、制度。
3、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推广工作。
4、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监控。
5、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有关活动,促进校内外交流与合作。
6、搞好教科研服务,提供教科研指导、教科研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提供。
7、做好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申报的课题要有课题负责人,教科室与课题负责人定期开会,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
第五条各部门及教师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自拟课题申报。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必须是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任务。
第七条教科室根据上级有关课题规划精神,公布课题指南,各部门及教师可从中选题申报。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第九条课题申请人要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写出完整、可行的研究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请书》,送教科室进行申报。
第十条填报登记表时,如有多人参加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课题负责人(也称第一申请人),申请书应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十一条所负责的立项课题若前一项末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将相关申请资料递交教科室,由教科室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对巳获准的立项课题,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同意后,由教科室向课题负责人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是:
1、对本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立项课题的管理由学校教科室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教科室结合立项课题研究,对课题负责人及其主要参与者进行教育科研系列培训,以提高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
向研究教师和个人提供教科研咨询指导,组织研讨,帮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十五条课题经正式批准立项后一月内,课题申报人应将该课题经修改后的方案报教科室存档,进一步落实研究工作,也可以征求专家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六条课题组负责人对教科研课题负责论证、指导(包括:课题发展方向、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科研工作的开展。课题组应建立课题的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研究资料及时上报教科室,以确保档案研究的完整.有序。
第十七条课题组在每个大的研究阶段结束后;
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并报教科室,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合作。
第十八条在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因故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等作重大调整的,由课题负责人书面申明情况上报教科室。
第十九条立项课题完成后;
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室提交全部成果汇报,进行经费结算。
第二十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方案;
2、研究成果主件、.附件;
3、研究总结报告(含自我评价材料);
4、反映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资料)。
第二十一条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和通讯鉴定。鉴定由教科室负责,专家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聘请。
第二十二条鉴定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材料、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等各一份交教科室存档。验收合格后发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成果,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和推广。对一些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由教科室向有关部门推荐参加评奖,或发表在校刊和学校博客上。
第二十四条教科室对已结题的教科研课题,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奖励执行办法》及课题应用、推广的实际价值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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