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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五篇】

发布时间:2023-02-13 21:55:1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合集,供大家参考。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合集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1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2

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寥寥几言,皆是一时心头所感。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3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4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冰火》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冰火》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m.tzhqw.com)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5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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