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第一篇: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第二篇: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14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 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4]28号)文件精神, 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4]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2014年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2014年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 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2014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
第三篇:房地产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房 地 产 综 合 执 法 检 查 自查报告
(2014年度)
我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营业执照证号,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三级(证号:赣建房开字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现有员工25人,有技术职称人员12人,占全体员工48%。公司为了规范经营行为,着重学习了赣市房字[2014]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行为的通知》主要精神,现对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上房字[2014]4号文件),就我公司正在开发、销售的项目经营情况自查如下:
我公司开发资质在2014年10月到期,现于2014年11月按规定进行换证。开发的2014年开发建设“”项目基本销售完毕,仅剩3套住宅和部分店面和写字楼正在销售之中;2014年底正在报建“”项目。
1、预售许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在开发建设中填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确定了工程质量责任人;严格遵照预售许可制度,杜绝认购、选号、办理vip等形式收取预付款,变相预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销售的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未出现超出预售范围、预售方案的违规行为;杜绝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2、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
建立了商品住房成本、销售进度、销售单价、业主临时公约、示范合同、销售人员等信息公示制度;明示了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基本情况及“五证”办理情况;公示了预售方案和各栋房屋权利状态等情况。
3、销售合同规定落实情况
销售合同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上签订、备案;按程序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在合同上表述了物业用房、会所、车位等设施的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规定;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在合同上做了专门表述;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进行了讲解。
4、广告发布规定执行情况
在销售广告的宣传上,没有出现虚假、欺骗、短斤缺两的现象;对商品房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做出真实宣传,并在销售合同上予以明示;未出现承诺售后包租和返本销售等违规行为。
5、开发资质管理和备案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开发,及时办理了开发管理手册;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验收,未出现将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得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上,按承诺要求,积极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并能妥善解决,确保无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6、规章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企业长足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开发与技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7、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公司自成立以来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但受到县域经济的环境影响造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跟大、中型企业有很大差距都有待提高,所以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上,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给后续“三包”工作带来负担;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耐心不够解释不到位,造成购房户的误解;工期紧时,工程人员对后续“三包”处理的及时性上有一定问题。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上加强上述问题的管理、监督。
总之,公司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我们将再接再厉、遵纪守法、汲取经验、总结教训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4年元月8日
第四篇:2014年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为深入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为“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我县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云统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主要做法
(一)专题研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流于形式,县统计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就文件精神认真解读,切实加强了对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为落实好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成员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条不紊。
(二)围绕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有的放矢开展自查
按照今年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相关要求,我县涉及1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三上”企业,我局于4月14日转发了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件,要求涉及单位按照自查内容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于5月初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16家“三上”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一是全县所有“三上”企业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专用电脑。二是所有“三上”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健全,都建立了统计报表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三是所有“三上”企业指定了统计负责人,配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均要求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且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四是所有“三上”企业报送报表及时,没有发现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行为,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二、存在的问题
从单位自查到对企业的全面检查结果来看,我县“企业一套表”推行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质量是可靠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还存在重经营管理,轻财务统计核算工作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从现在起离执法检查全过程结束还有一些时间,我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三上”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及时、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由县统计局组织,分专业对16家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各个方面素质,使统计人员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相一致,与“一套表”要求相适应。
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第五篇:金川县文化综合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金川县文化综合执法检查自查工作
情况汇报
尊敬的州文化局领导:
根据《阿坝州文化局关于开展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和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县文化市场股和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对我县文化市场进行较全面检查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改变了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对所批准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审批与监管并举,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有机结合,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延伸,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得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强化业务意识,加强后续监管。
二、各项专项行动整治,落到实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
(一)我县仅有5家网吧,积极配额和公安、消防、工商、网监大队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其违法现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安装视频,提高网吧管理水平。
(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提升行业形象,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积极引导网吧经营场转向规范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
三、娱乐场所经营管理情况
我县歌舞娱乐场所虽然在经营项目:规模档次及经营管理水平上有一定发展,但规模档次参差不齐,结构布局不堪合理,呈自由发展态势,日常监管中适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5家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今年来非法演出团队或个人有?突现,时而在农村集镇、庙会期间组织低级、庸俗表演吸引观众,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针对类似问题,对无证、无手续的演出团队严令驱除,停止演出,协同公安严肃处理。
四、加强音像制品市场治理
目前我县销售音像制品经营户仅3家,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在每年2次得文化市场经营户培训中,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个别零售门店销售版,不按规定渠道进货等违法违规现象加强检查力度,情节严重的,没收销售,责令停业整顿,通过自查整顿,杜绝类似问题,提升了各店的整体形象。
五、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情况
县文体局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对所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音像制品、书刊零售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疏散标志是否明显、消防制度是否上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或限期整改,杜绝了安
全事故的发生。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现身说法,要求管理人员怎样报警、公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六、12318举报电话运行情况:我县12318举报电话已开通使用,在各经营户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上墙,运转正常,24小时畅通无阻。
七、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金编发?2014?9号,关于设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通知:编制6人,挂牌仪式定于9月下旬。
八、信息报送:今年已报两条。
存在问题:
一、人力严重不足,装备落后,执法力度不够;
二、执法人员素质、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金川县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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